信息来源:深圳市利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更新时间:2013-09-27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委托,就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设施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PZC2013-ZD-09-1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范围:交通设施采购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规定;
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
3、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
4、投标人具有直接用户原系统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对接承诺函原件;
5、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高清视频检测闯红灯系统检测报告,压线、逆行单项检测报告;
6、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图像防伪软件测试报告;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 10月 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报名同时发售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以电子文档形式出售;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开源路与园丁路口北63号1单元201(市第八中学对面)
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相关资质证书及以上检测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制造厂家授权原件、安防资质证书等相关资质文件、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报名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2、开标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
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0375-3659997
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