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深圳市利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更新时间:2013-05-04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QKZB2013-0426(JT)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设施工程 已由长春经开管委会批准建设,文号:长经技管[2013]150号。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100%融资,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标线面积12万平方米,电子警察信号灯6处,标牌122面,路锥,水马,道钉,防眩板,反光背心,橡胶定位器,柔性柱,减速带,红绿灯,太阳能黄闪灯,交通信号灯, 热熔划线,岗亭,停车场收费系统 道闸 环氧地坪漆,车位锁,车轮锁 标志标牌 反光镜 防撞桶 轮廓标 防撞护栏 太阳能标志标牌 太阳能暴闪灯 环氧地坪 彩色路面
2.2 计划工期: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10月30日。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4 工程建设地点: 经开区。
2.5 标段区分:一标段:标线、标牌;二标段:电子警察信号灯。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标段: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二标段:吉林省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一标段: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公路工程叁级项目经理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二标段: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5 月 2 日至 2013 年 5 月 6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_11 时,下午 _13 时 30 分至 16_ 时(北京时间),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 持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外省施工企业提供入境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 报名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2日9:00时,开标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石 彤
电 话: 18643195225
报名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
报名联系人: 谢 辉
电 话: 0431-84627008、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千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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