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深圳市利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更新时间:2013-04-13
日前,贵州省政府印发了《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行动方案》,根据方案,全面清理整顿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全面排查危险路段、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路面管控力量等,所有工作都要求于3月底之前完成。
根据方案,整顿工作重点包括“三路”、“四车”和“八种行为”。“三路”是农村公路、高速公路、其他公路危险路段,“四车”为营运客车、农村7座以上车辆、农用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八种行为”包括超速、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营运、非法载客。
3月底前,将对客运企业进行再审查和登记,凡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站、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变更或注销原经营许可。对所有营运客车逐车审核,达不到相应技术等级的,一律清理退出客运市场。
百日整顿处罚措施
车主:超速超员串线行驶 将取消线路经营权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上超速50%以上的营运客车,停班1个月,解聘驾驶员,1年内发生两次上述行为的,取消线路经营权。
严禁营运客车超员行驶。对超员20%以上的营运客车,停班1个月,解聘驾驶员,1年内发生两次上述行为的,取消线路经营权;对超员50%以上的营运客车,取消线路经营权,取消驾驶员从业资格。
严禁营运客车串线行驶。违者停班1个月,解聘驾驶员,1年内发生两次上述行为的,取消线路经营权。严禁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上下旅客。违者停班1个月,解聘驾驶员,1年内发生两次上述行为的,取消线路经营权。
严禁客运企业以包代管。
营运客车违反上述规定,1年内停班累计5次以上的,其所属客运企业1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客运企业1年内不得新增营运客车);停班累计10次以上的,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营运客车)。
司机:超速超员吊照降照 酒驾醉驾一律拘留对驾驶客运车辆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一律记12分;对客运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一律降照;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酒后驾驶营运客车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拘留处罚;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实施行政拘留;对疲劳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责令停车休息;对货运车辆、摩托车和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的,一律按规定处罚并卸客;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车辆,一律暂扣。
省客运将建驾驶员“黑名单”
(记者 乔怡)贵州省将建立营运客车驾驶员“黑名单”,客运企业一律不得聘用“黑名单”里的驾驶员。
贵州省客运企业将因违反“五严禁”或其他安全生产制度、规定而被解聘的驾驶员,报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县、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季度汇总,逐级上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建立营运客车驾驶员“黑名单”。(